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来源: | 作者:pro36dd2a | 发布时间: 2018-07-20 | 1690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钱锋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钱锋指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部组建伊始,就把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一项最基础性的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兵力加班加点,在很短的时间拿出了初稿。同时,抓紧推进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与《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协调衔接,科学制定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政策体系。钱锋强调,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以此作为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根本遵循,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协调难度大,必须采取超常措施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效率,集中精力打攻坚战,坚持兼收并用,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坚持制度创新解决历史难题。来自军地的10余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军事法律专家学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媒体代表参加座谈,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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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楷模”、第74集团军某旅班长 王锐发言



这些年来,大家不断呼吁出台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尤其是伴随着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成立,这样的期盼更加迫切。但我们也清楚,立法是一件很复杂漫长的过程,既要考虑到解决现实突出问题,还要考虑到未来长期发展和体系建设。但退役军人事务部在成立不到三个月内,就加班加点拿出了草案初稿。说实话,很不容易。正如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钱锋介绍:“我部组建伊始,就深刻认识到《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退役军人工作的总纲,是解决各种矛盾问题的关键,是退役军人的最大期盼。我们把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最基础性的工作……”。

此次立法的总体思路。请看下图:


在这里,想谈谈第二点:突出问题导向,回应退役军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句话意味着这部法律,真正突出实用性,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而非部分战友担忧地仅仅是各种倡导,不具备实践操作性。直面问题,解决问题,《退役军人保障法》既是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的规范,也是广大战友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这样的原则,在法律内容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草案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了退役军人工作基本制度和方针原则,规定了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了移交交接、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抚恤优待、褒扬、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具体来说,这个草案,突出强调了三点内容,也是三个创新突破之处:
 1、草案突出强调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退役军人。军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崇,退役军人也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我们不仅要优待现役军人,也要优待退役军人,尤其是为国参战的退役军人。这些思想和提法,都将系统细化贯彻落实到国家法律中,令人期待。2、草案专章强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问题,着重能力素养提升。以往,我们的退役军人工作重安置、轻培训,发生了不少令人遗憾的问题。我们都说退役军人是国家宝贵的财富,但具体如何让大家从军事人才转向社会人才呢?在经费支持、机构管理、课程设置等多方面,如何让退役军人真正获得良好再社会化教育,把部队培养的精神品质、业务技能转化为新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将在这部法律中得到规范明确。如果退役军人能够自己找到远好于政府安置的工作,那作为政策兜底的政府安置,还会出现多方不满吗?这是一个个体、政府、部队、安置单位四赢的良方!3、草案提出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以及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我们都说当兵光荣,退役之后我们如何将这份光荣延续,以退役军人的精神风貌投身社会经济发展与建设中?这里,必然有物质上的激励,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褒扬。许多国家设立老兵节、乘坐交通工具优惠、纪念日集体活动等,能否借鉴部分做法,法案起草者将做通盘考虑。至于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建立,更是给各级相关部门的一个紧箍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有明确的奖励、惩罚措施,将避免有令不行以及懒政行为发生。


会议现场

1、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目前,因各地安置政策待遇不同,造成同一个单位服役,但退役时待遇相差甚远的情况,包括城乡不平等、地域不平等等。由于现在安置、补偿等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造成征兵成绩越大、安置压力越大的现象。建议加大国家统一安置补偿力度,中央财政加大相关经费投入,减少地方补偿差异带来的不平等。
2、解决“待遇倒挂”的问题。目前,征兵、现役、退役归不同部门管辖,部分省市不断提高征兵待遇,但后两者却还没跟上,造成部分地区义务兵相对待遇高于士官、军官的现象。“当兵越久越吃亏”在一些地方凸显出来,“征兵易、留队难”问题开始出现。建议在退役安置过程中,形成长期服役比较优势,精细化设定各类别退役安置政策保障,让长期服役、专心打仗的人得到更多保障。
3、进一步细化退役培训。不管是士兵还是军官,都涉及退役再教育问题,目前的培训项目实用性还有待提高,许多战友退役后都没有参加专项培训,觉得这些比较“鸡肋”。建议拓宽更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项目,依托社会渠道提供优质资源,把培训满意度纳入退役工作考核标准。

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初心和坚守。多一点期待,多一点耐心,多一点信心。我们很幸运,我们正在见证历史,参与历史。 愿退役军人事务部越来越好,愿事关5700万退役军人和数百万现役军人的《退役军人保障法》早日出台,愿退役军人体面、有尊严地生活,愿我们在这个民族复兴的时代,有更大的贡献和作为!
 
  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工作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部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起草工作。机构组建伊始,将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迅速集中力量启动了研究起草工作。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系统梳理现行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军官转业安置、抚恤优待、褒扬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分析各界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退役军人工作立法经验,用较短的时间,起草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在立法总体思路上,草案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回应退役军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着眼长远发展,借鉴地方成功经验,创新和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四是注意和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衔接。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退役军人工作基本制度和方针原则,规定了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了移交接收、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抚恤优待、褒扬、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草案突出强调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专章强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问题,着重能力素养提升;草案还提出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以及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从实际出发,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论证工作,推动法律的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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